为了使各项经费开支制度化、规范化进行,现就机器人与智能系统研究院预算和审批办法作如下规定:

一、各项经费预算和使用原则


 1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开支预算,由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,在预算内严格把关使用。


 2、无预算原则上不予支付费用,特殊情况急需开支的由使用部门书面说明情况,由院长签署意见,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。


 3、行政办公费、车船费、邮电电话费按实际情况以年度为预算单位再行制定。


 4、本着节约开支,开源节流的原则使用预算内经费。


二、报销审批程序


 1、各项开支在预算内由院长审批报销;


 2、预算超支部分及预算外开支报账,由院长签署意见,报财务主管审批报销。


 3、各项开支报销需经院长审核和签章。